悠悠 发表于 2009-4-28 01:29:35

第702/09041次活动--04.24【游连州地下河.观千年瑶寨)】活动财务报告

此次活动参加人数为37人;其中28人包车,9人自驾;
37人公共分担费用为:240(司机住宿)+220(导游费及停车费)=12.元/人(实际应是12.4元/人.)
旅游费:85(地下河门票,湟川船票)+18(篝火晚会)+25(瑶寨门票)=128元/人*37=4736元
28人包车费用:3600.  来回过桥费:940元  司机停车费:35元(本应是37人分担的,因司机在回程才给,故28人分担)
住宿费:4920元。 其中:4人为120元/天*2;29人为60元/天*2;另外4人只住一天60元/天。司机:120元/天*2
饭费共计:5327元  (10*33+25*37+25*37+6*37+2000+25*37)
         收入:20018         支出20018.  无结余。
本次财务:悠悠,应应  。 财务顾问:桑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27 17:32:12编辑过]

阳光橙子 发表于 2009-4-28 04:48:11

悠悠,应应  辛苦了~~~~

应应 发表于 2009-4-28 06:52:43

悠悠JJ最辛苦!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另:偶虽然不会喝酒,但下次见了桑JJ一定要敬一杯

村长 发表于 2009-4-28 19:24:22

辛苦啦!谢谢您们!

桑烟 发表于 2009-4-28 19:25:03

这样是否会更清楚些?总收入:18866元其中:1、26人交纳14144元(544元/人X26人)           2、村长和尚共1342(每人671元,多算了7元/人,未退,歉)           3、天雷一家1240元(原收1400,应退回160,实退60,晚餐25元/人X4人)           4、太保一车五人2140(原收2500,应退回360元,实退235元,晚餐25元/人X5人)总支出:18891元           1、包车费3600元           2、住宿费4680元(29人X120元/人+4人X240元/人+天雷家240元)           3、各类门票费4736元(85+18+25)X37人=128X37           4、饭费4440元         每人120元X37人(不含最后一天晚餐)           5、公摊费用495元           6、路桥费940元亏损:18866-18891=25元(谁垫付的呢?记得当时我们几个垫付了4元)详细计算:            其中28人应分摊车费及路桥费162元,每人应分摊饭费120元,每人应摊公共费用13.3元,每人应分摊门票128元,每人应分摊住宿费120元(单房的应分摊240元,天雷家也是240元)        故:1、大巴的28人每人应出:543.3元,实出544元, 因其中35元的公摊费用系司机最后拿出票据)                 含饭费120+住宿120+门票128+公摊14+路桥162=544元               2、村长、和尚应出664元,多120元住宿费(544+120=664)(多收7元/人,充公了)               3、天雷一家:1240元(饭费110元,少一顿早餐+门票512元+住宿240元+公摊48元,按12元计算的)               4、太保等两人每人500元(饭费120+门票128+住宿240+公摊12)                     太保车另三人每人380元(饭费120+门票128+住宿120+公摊12)

桑烟 发表于 2009-4-28 19:37:59

搞清了,亏损的25元是有餐饭钱的节余数,收取时按整数向大家分摊的,故不存在亏损了,收支平衡,只是亏了村长和和尚,再次表示歉意!

悠悠 发表于 2009-4-28 19:42:36

到底是专业人士...一目了然...亏损25元,是25日中餐(农家饭)偶按每人25元计算的,实际那餐饭花费了900元。这次活动就是多收了村长和和尚6元.(再次抱歉哈)

应应 发表于 2009-4-28 19:54:35

学习了~~专业就是专业

linlin 发表于 2009-4-29 00:45:47

以下是引用桑烟在2009-4-28 11:25:03的发言:
这样是否会更清楚些?
总收入:18866元
其中:1、26人交纳14144元(544元/人X26人)
           2、村长和尚共1342(每人671元,多算了7元/人,未退,歉)
           3、天雷一家1240元(原收1400,应退回160,实退60,晚餐25元/人X4人)
           4、太保一车五人2140(原收2500,应退回360元,实退235元,晚餐25元/人X5人)
总支出:18891元
           1、包车费3600元
           2、住宿费4680元(29人X120元/人+4人X240元/人+天雷家240元)
           3、各类门票费4736元(85+18+25)X37人=128X37
           4、饭费4440元         每人120元X37人(不含最后一天晚餐)
           5、公摊费用495元
           6、路桥费940元
亏损:18866-18891=25元(谁垫付的呢?记得当时我们几个垫付了4元)
详细计算:
            其中28人应分摊车费及路桥费162元,每人应分摊饭费120元,每人应摊公共费用13.3元,每人应分摊门票128元,每人应分摊住宿费120元(单房的应分摊240元,天雷家也是240元)
        故:1、大巴的28人每人应出:543.3元,实出544元, 因其中35元的公摊费用系司机最后拿出票据)
                 含饭费120+住宿120+门票128+公摊14+路桥162=544元
               2、村长、和尚应出664元,多120元住宿费(544+120=664)(多收7元/人,充公了)
               3、天雷一家:1240元(饭费110元,少一顿早餐+门票512元+住宿240元+公摊48元,按12元计算的)
               4、太保等两人每人500元(饭费120+门票128+住宿240+公摊12)
                     太保车另三人每人380元(饭费120+门票128+住宿120+公摊12)
照上面所讲,太保这车的人,星期天的晚餐每人重复给了25元的餐费,因为在吃完饭的时候已经补交了25元做当晚的餐费,退钱的时候又扣了我们每人25元的餐费.

桑烟 发表于 2009-4-29 01:13:42

以下是引用linlin在2009-4-28 16:45:47的发言:
照上面所讲,太保这车的人,星期天的晚餐每人重复给了25元的餐费,因为在吃完饭的时候已经补交了25元做当晚的餐费,退钱的时候又扣了我们每人25元的餐费.
这个请财务回答,我不清楚,我的记忆中退款时是统一跟你们一车结算的,跟太保讲了他和闲云需每人出25给你们三个平分。当晚是否另外收取你们的餐费要问财务才清楚。

穿杉甲 发表于 2009-4-29 01:41:07

这个我们那台有收款人登记的,名字为太保4人,当时纸上是这样写的

穿杉甲 发表于 2009-4-29 01:43:13

因为当晚闲云不与我们同桌吃饭,因此我们这桌就交4人的

南华黄金 发表于 2009-4-29 07:11:36

财务们辛苦了!苦不苦好像跟我没啥关系啊呵呵。。。财务最了不起啦,手握“大钱”啊!最后一无所有哈哈。。。

应应 发表于 2009-4-29 20:17:29

以下是引用linlin在2009-4-28 16:45:47的发言:
照上面所讲,太保这车的人,星期天的晚餐每人重复给了25元的餐费,因为在吃完饭的时候已经补交了25元做当晚的餐费,退钱的时候又扣了我们每人25元的餐费.
首先郑重的向太保、沧海闲云、linlin、新生活、穿杉甲五位同学道歉~~
经过核查,确实重复收取了以上五位同学的晚餐费用!

情况说明:
当时考虑到以上五位同学跟太保的车走,所以先行结算,由于当时晚餐还没有结束所以在退款的时候先行扣除他们每人25元进行退款。但在后面结算晚餐费用的时候,五位同学每人又交上25大元,由于偶的疏忽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再次深刻的BS自己~~

解决方法:
偶联系了太保同学,请他先行垫付~~

由于工作失误给大家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在此再次检讨
谢谢太保的支持,给你增添麻烦了~~

能量棒 发表于 2009-5-1 19:23:34

以下是引用应应在2009-4-29 12:17:29的发言:
解决方法:
偶联系了太保同学,请他先行垫付~~
由于工作失误给大家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在此再次检讨
谢谢太保的支持,给你增添麻烦了~~
那这事最后怎么解决呢?觉得让太保垫付这钱,有点说不过去!要么我们筹一点。

应应 发表于 2009-5-8 19:54:06

以下是引用能量棒在2009-5-1 11:23:34的发言:
那这事最后怎么解决呢?觉得让太保垫付这钱,有点说不过去!要么我们筹一点。
抱歉现在才回复这个疑问!
事情解决过程如下:
一:太保同学参加第707/09046活动--5.1【溯溪登七娘山】活动,由当日参加同一活动的太宗同学代偶转交125大洋给太保同学,故:太保同学无损失
二:偶和太宗同学一同参加了第706/09045活动--5.2【惠东县银牌山】活动,偶在活动中支付给太宗同学125大洋(给太保同学的125大洋是太宗同学垫付的)
以上是此次事件解决的经过,事情就是这么一传二、二传三、三传四的解决的,复杂程度把同学们都搞晕呼了哈~~
再次感谢太保、太宗两位同学的支持,感谢同学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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