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次活动——野人谷溯溪财务报告
一、收入由于此次有许多人不参加吃饭,还有三部自驾自负车费,以致收款情况比较复杂。有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60元几种形式,还有几个罚款。所以此处只报总收入。
总收入1820元。含基金390,罚款80。
二、支出
车费60*7=420
餐费500
三、基金390
四、罚款
已收:恐龙30+瞿小强25+青蛙王子25=80
未收:曹慧30+阿生30=60
五、剩余
1820—420—500—390—80=430
余款本应退部分给参加晚餐的人,但实际执行有困难,大家主动提出并决定将余款留作基金。 我现在还是一个菜鸟,参加了两次活动都缴了60元,对于参加活动感觉非常开心,即锻炼身体又结交朋友。看了乖乖的帖子才知道收费从10元到60元不等,不知道是按什么规定划分,我要道什么时间才能够达到所谓的脱菜。
另:看野人谷活动的通知,活动费40元、基金10,不知是否写错了。 首先向各位参加此次野人谷活动的山友致歉,看了红砖的帖子我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确按50+10收,收错了。此次活动按40+10收是考虑到车程较短,所需车费较少。我想还是将多收的款项按每人10元退回给每个队员吧。希望以后参加活动的时候大家来领回或代领(我们会按名单退回)。对于给大家造成的麻烦非常抱歉。以后我们一定注意这些工作细节。
TO红砖:首先向你说明一下,这次款项出现多种标准的原因。
因为按规定本年度参加活动达到15次的队员不需要再交基金,此次活动共有4个队员符合此项条件,其它一律要交基金。50+10分解应该是30车费,20晚餐,10基金。司机不用交车费。
有几个收10元的队员是因为他们既不吃晚饭,所乘的车又不用付车费,所以只收了10元的基金。
收20元既是活动次数达15次且又是司机的。
收30元是不吃晚餐的达15次的老队员。
收40元不吃晚餐未达15次的队员。
收50元是什么都参加和分摊的且达15次的老队员。
而是否脱菜不是看参加活动多长时间,只与个人在活动中的体能提高和经验积累有关系。很感谢你的细心让我们发现了一个错误。欢迎你常来参加活动,成为丛林固定的一份子。 补充一点,原来仅收10元和20元的山友不包含车费,不算多收,所以应退回10元的是交了30元——60元的(司机除外)。 听说有司机对车费仍有疑问,产生的疑问是这样的,他认为按每人交30元车费计,一部车上坐了三个乘车者,则有90元车费,但这次只付每个司机60元,车费有多。
这里再对此作个解释:车费的支付主要是根据路程中所消耗的汽油和路桥费大概估计的,车上人数的多少并不是标准。
另外我们开始收取的活动费用是按以往经验大概估计的,不可能恰好全部用于车费和餐费,多些少些是平常的事,多退少补(按规定每人10元以下的计入基金)。
丛林是一片透明、简单、快乐的净土,我们不组织营利性的活动,只是一帮爱山、爱自然的人自主的群体活动。如果有新的山友对我们有任何疑问,欢迎公开询问相应的老队员或领队。 乖乖,这次真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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