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糖 发表于 2005-11-28 19:00:05

11月22日羽毛球第二练习场(景田片区)财务报告

1。参加人员:小卷毛、风潇潇、蓝六、天尊、180、大河、电子老许、雷暴、水果糖共9人。
2。共收经费180(20×9=18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
3。雷暴同学先垫付场地费350元买了11次,此次用5.5次余5.5次。欠雷暴同学350-180=170元。       (没有计算羽毛球费用)
本人身平第一次作财务,诚惶诚恐如有错漏欢迎指正。

大河 发表于 2005-11-28 19:16:01

简单!清楚!
顶一下!

雷暴 发表于 2005-11-30 02:20:57

不错。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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