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第367/0671次活动--9.3【水官高速公路沿线徒步探路】活动召集 [打印本页]

作者: 天雷地火    时间: 2006-8-29 00:56:01     标题: 第367/0671次活动--9.3【水官高速公路沿线徒步探路】活动召集

水官高速公路,是从布吉到龙岗中心城的一条高速公路,全长13.6公里。
因起点在布吉水径村恒通工业城,终点在官井头。故得名叫“水官高速”。穿过布吉、横岗、平湖、龙岗。
在水官高速西侧正开挖一条土路,正在埋设管线,有5-6米宽,故准备沿线走完。沿途全是十几米到几十米高的小山丘,更象是一次徒步活动,而不象是一次爬山活动。当天来回。不露营。限制人数为12人。本次活动如果能顺利完成的话,以后也会组织人数较多的徒步。
因探路性质,要求为老队员(至少参加一次丛林活动),最好能有走完过4星(标准+)线路的体力。全程无树荫,暴晒,希望多带冰水,中暑药物和雨伞。
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水官高速与平南铁路、丹平公路的交叉处,可能无法直接穿越,有可能要绕很远。在本次活动中,禁止直接穿越公路,以防意外。
出现意外时的救援方案:由于是沿水官高速,一旦出现意外,将叫车停到路边,运送人员。全程都有手机信号。
集合时间地点:9.3(周日)早上8点在一号营地或8:30在体育馆集合。
本人没有走过这条线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8 17:48:58编辑过]


作者: 天雷地火    时间: 2006-8-29 01:12:39

因要封闭培训,所以召集贴比较简单,如果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打我手机:13902942032。千万不要客气!
作者: 0505    时间: 2006-8-29 06:37:33

第1是想走。第2走不动有车接。第3是算成绩。第4是报名!
作者: 鬼马    时间: 2006-8-29 16:01:32

对看到铁路感兴趣,但讨厌暴晒。不管咋样,我,霸个坑先
作者: 节彼南山    时间: 2006-8-29 16:26:40

以下是引用鬼马在2006-8-29 8:01:32的发言:
对看到铁路感兴趣,但讨厌暴晒。不管咋样,我,霸个坑先
有道理!
作者: 桑烟    时间: 2006-8-29 17:13:23

以下是引用鬼马在2006-8-29 8:01:32的发言:
对看到铁路感兴趣,但讨厌暴晒。不管咋样,我,霸个坑先
霸就霸,谁怕谁。最多到时整个六年纪的题目把你整晕:)
先霸着,很可能要卖位,快该远行,很多事情要准备了。
作者: 光远    时间: 2006-8-29 20:56:26

13.6公里怎么就收费10元,也不知道按什么标准.
作者: 节彼南山    时间: 2006-8-29 21:03:31

以下是引用光远在2006-8-29 12:56:26的发言:
13.6公里怎么就收费10元,也不知道按什么标准.
据说是因为路程虽短, 但高架桥多,  工程造价比较高.
作者: 孤岛    时间: 2006-8-29 22:00:34     标题: 那我们走个来回,赚他20块!

以下是引用光远在2006-8-29 12:56:26的发言:
13.6公里怎么就收费10元,也不知道按什么标准.
怎么不报名啊,可以听听你讲暑假的趣事啊。
作者: 大力水手    时间: 2006-8-30 02:32:54

我想去,可是我的是平板脚,不知行不行啊,是不是走不动有车接啊
作者: 天雷地火    时间: 2006-8-30 05:08:55

在酒店里借人电脑上网:
1。0505:是说意外后才会叫车来接,不是走不动就有车来接。计划是走完水官全程,但不知道会完成得怎样。
2。鬼马:我们会在铁路边要你摆出最酷的姿势。
3。光远:面包车是2类车,单程收费20元。租用的仍是上周的车。
4。水手:没有人走过这条线路。建议慎重。
5。孤岛:带GPS吧?我想知道走了多长的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9 21:17:46编辑过]


作者: 和平    时间: 2006-8-31 05:56:51

天雷  我五年级已经毕业了  让我要上六年级吧
作者: 丛林老虎    时间: 2006-8-31 07:51:08

看来丛林要出古铜美人了。
作者: 桑烟    时间: 2006-8-31 17:01:27

以下是引用和平在2006-8-30 21:56:51的发言:
天雷  我五年级已经毕业了  让我要上六年级吧
俺让位给你如何?马上要远行,还有一堆事没完成,想退出,发现退不了了。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06-8-31 19:55:13

以下是引用桑烟在2006-8-31 9:01:27的发言:
俺让位给你如何?马上要远行,还有一堆事没完成,想退出,发现退不了了。
9.1才截止,现在退出可以不用交罚款,为啥现在退不了?
作者: 大力水手    时间: 2006-9-1 17:24:25

呵呵...还是你们先去吧....我就不去了..........我就后勤吧,(但是不希望叫我去给你们送水..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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