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致天雷的话 [打印本页]

作者: 茉茉    时间: 2006-12-13 05:31:11     标题: 致天雷的话

  俺喜欢这里,同事们都知道。不是因为我为丛林高歌,只因
自从知道丛林后,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我也爱上了爬山。
  第一次出洞是您的9.23塘郎山。回来后激动了半个月。感谢
上线带我进丛林,庆幸自己认识了这么优秀的团体。
  第一爬,是狼狈不堪的,也是温暖的。记忆总是美好的,俺
是如何狼狈上山,俺不记得了。俺记得天雷眼镜后稳重细心的眼
神、随风的淳淳教导、心心的甜美酒窝、180的刀功,还有好多
好多的脚后跟、好多好多敬给远方山友酒。。。
  印象最深的是丛林人的坚强和善于学习。这是我第一次来就
爱上这里的重要原因。
  上周看完大万的召集贴,才知道新人要交作业。问起上线,
领导怒目圆睁俯视着菜虫,严肃的指示:赶紧补课。不补以后
就#¥%*~ 横!
  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加上年代久远,作业就变成这般模样。
望9.23的领导班子和同学们将就着收下这份迟到却真诚的作业。
  (我以后还能不能拽住丛林的树丫丫,敬爱的天雷同志,就
看您点不点头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2 21:33:38编辑过]


作者: 天雷地火    时间: 2006-12-13 20:31:09

哎,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嘛!
作者: 180    时间: 2006-12-13 21:11:52

虽简单点,态度端正了就是好苗子,继续努力吧!
作者: 茉茉    时间: 2006-12-14 01:59:41

以下是引用天雷地火在2006-12-13 12:31:09的发言:
哎,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嘛!
9.23第一爬,菜虫狼狈不堪,这作业真不知该如何下笔。只因俺喜欢这里,被迫又将丑态拿出来博天雷一笑。
您就点点头吧!免得俺又要受私刑。。。呜、呜、呜,我要爬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3 18:26: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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