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错了!
本来没有在网上抬杠的习惯,自己同王石也没有什么关系,(除了自己住在万科的房子以外).平时对王石同万科的信息与新闻还算关注,这次听到王石被骂,开始还没当回事,主要是在关注灾情.没想到事情越闹越大,以至于骂声不绝,有越来越难听的趋势,上网看看,果然吓人,骂声如滔天巨浪,一波接着一波,大有比赛谁骂得更狠,更花哨的劲头.
来到事情的源头—王石的博客,看了一遍,对事情大致有些了解.总结一下,个人觉得王石主要是错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应该捐这么少,才两百万,他应该想点办法,在公司账上做点手脚什么的,这种露脸的机会,他不应该错过,以他的身份,用些什么办法还不弄个一两千万来捐.
其次,不应该着急捐这200万,应该再等等,看准机会,出席一下赈灾晚会,最少在电视上亮亮相效果会更好.
三,不应该说我们是灾害频发的国家,难道从小就白受教育了.地大物博,物产丰富,山河壮丽,地杰人灵,才是我们国家的特点.
四,也不应该说‘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应成为负担’这样没水平的话,让你捐是给你面子.你不捐,那有些人吃什么?虽然你和很多人都知道,捐出去的款项到老百姓手里,能有三成已经不错了,可怎么着你面子上也得过得去吧?
五,最不该说的就是‘公司规定,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虽然你万科树大招风,现时募捐摊派比较多,可那也不是掏你的腰包,弄这么个规定,你累不累啊!知道的是你为员工着想,不知道的以为你是阻止大家献爱心呢.万科的员工也是木头,难道献爱心只能在公司内部吗?有这个想法的话,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机构的大门随时向你们敞开着,怕麻烦,捐到俺们从林也行,多多益善.他王石要敢管,我帮你砸他家玻璃去.
说到底其实谁都会犯错,人无完人,王石也不例外,可俺觉得:作为一个股份制公司的领导,在股份制改革之初,放弃自己应得的公司股份,用来成立公司老职工困难基金;一个敢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承诺,公司运作不行贿,不暗箱操作,严格照章纳税的人;一个把自己所拍商业广告收入均投入公益事业的人;一个在地震翌日就组织企业,协会等发起“拉住孩子的手”为主题的募捐行动,筹得款项近千万元的人;一个能在震后立即组织车队,带上救灾物资赶往灾区的人.他就是再坏,也坏不到哪去.
很多人拿万科的捐款与别人作对比,万科捐两百万,王石个人捐十万元,对比有些国营企业动辄几千万上亿元,李嘉成,黄光裕等人的数千万之巨,真是小巫见大巫,可俺拿自己的几百元同人家王石一比,那也叫相形见绌啊!
有人说一个要饭的都捐一百元,对比一下,俺怎么也是住着万元左右一平米的房子,开了部破车,虽旧也可代步,虽然经常失业,每月在深圳这样的地方也要消费几千大元.按收入与捐款比例来算,同要饭的比,真是惭愧啊!听说深圳有的坐台小姐都捐上万.
回想一下,自己为什么捐这个数目呢?说白了就是不想让捐款的事情影响自己的生活计划,包括:买房计划;买车计划;孩子的教育计划;家庭的旅游计划;家里添置大件计划;甚至自己同老婆的购物计划;总之,看到不顺眼的事情,我就要说,但不要影响我的生活.
我只在丛林捐了款,老婆在单位的捐款是单位领导规定的,在小区买菜时,被街坊的义举感动了,又捐了一份,在丛林,俺只代她意思一下.对比来看,只有女儿最实在,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都在学校捐了,我问她还捐吗?答,没钱了.我问,先帮你垫五元,这个月的零花钱就没了,行吗?毫不犹豫答道,行!女儿在一年前,因为学校组织的一次捐款,偷拿了妈妈钱包里的两百元钱奉献了,在学校受到了表扬,回家让我骂了一顿,这次没敢再犯.
其实俺觉得王石说那些话,并非是要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在博客中出于礼貌,回答网友的问题,结果伤害了悲伤中的网民们的感情,实属不该,但并没有罪不可赦.希望大家能够冷静的想一想.
困了,要睡觉了,返回丛林捐款的帖子看看,捐款人数155人次,还有些是重复的,好多名字我都不认识.
捐款金额: 54441.04元.
(如有不同观点可以拍砖,但不要人身攻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9 22:42:58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