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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吴功斌、廖兴友 发布日期:2006-12-28
“两驴友千佛山遇险”事件中的失踪者乔永郑(曾误为乔勇正)的遗体,经安县民警、民兵和当地村民近50个小时的连续寻找,于26日下午3时38分在距千佛山栈道300多米远、离第三道瀑布400多米远的一个悬崖峭壁下被找到。据悉,死者系绵阳“零距离”户外运动公司的“金牌会员”,有丰富的登山户外运动经验。
搜救
失踪5天遗体被找到
发现乔永郑遗体的马学林、马志勇、颜加刚和项永德都是安县茶坪乡宝藏村的村民。项永德说,24日中午2时开始,他们在安县公安局和茶坪乡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参加了搜救。25日中午找到许伟后,他们当晚再次带着干粮上山搜寻。26日早上7点过,他们和民警分组沿第三道瀑布上山,其余救援人员从前山步行搜寻。
“我们是当地人,熟悉千佛山地形。26日中午1时过,我们在许伟搭帐篷的地方攀岩而上爬了10多米,就发现了乔永郑留下的脚印。我们沿着脚印走了十余里,来到离第三道瀑布400多米远的一个小瀑布边准备休息。这时,马学林看到一峭壁边有顶红色帽子。我们抓住藤蔓,小心翼翼下到15米多深的悬崖下,看见一个人趴在地上。当时是下午3时38分,我们赶紧将消息报告给救援指挥部。经民警和死者亲属辨认,死者正是失踪5天的乔永郑。”
为营救两名探险者,当地组织80多名个民警、民兵、酒店保安和村民上山搜救,前后出动200多人次。
分析
失踪当日已死亡
据参加搜救的另外一名村民马志勇说,发现死者的地方离栈道垂直距离最多只有60米。根据现场分析,乔永郑给许伟留下食品和装备去求救时,的确看见了栈道边的第三道瀑布。就这么看起来很短的一段路程,却让身强体壮的乔永郑走了10余里路。从许伟说的时间上推算,当天下午6时后,乔永郑在即将走出山沟时,不慎失足跌下悬崖。26日下午6时过,遇难者遗体被救援者送下山。
而绵阳零距离户外运动公司一负责人向某也证实说,乔永郑不慎摔下10多米深的坎下,头部着地受伤,胸骨断裂,其中左眼被坚石刺破。
向某说:“我们的会员出发前,都要备足粮食。12月20日上午出发前,乔永郑和许伟就备了3天的方便米饭、打火机以及帐篷等物,并由我驾车把他们送到千佛山前山脚下。23日,我接到求援信息,在山上找了2夜3天无果后,才撤离。”
调查
死者是“零距离”金牌会员
据向某说,今年刚满32岁的乔永郑是“零距离”公司的“金牌会员”。他俩从1998年就开始从事户外运动,是多年的好朋友。向某心情沉重地说,乔永郑从西南科技大学毕业后,曾经从事过出租车经营,后来一直经商。现在留下一个两岁孩子和没有工作的妻子。他曾经登顶过玉龙雪山、雪宝顶等,也接受过野外生存训练,有丰富的野外探险和登山经验。如果是一般的受伤,就是爬,他也能够爬出来的。他认为,乔永郑这次出事纯属意外。
据悉,绵阳零距离户外运动公司的前身是“零距离户外运动俱乐部”,成立于2002年。起初仅作为少数酷爱户外运动人士的交流平台。今年6月才正式经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公司,专门开展野营探险、拓展训练等活动的组织和策划。该俱乐部实行会员制,标准为个人会员会费180元/年。
责任
“零距离”是否该担责?
昨天早上,记者来到绵阳殡仪馆,死者乔永郑的“工作单位”栏填写的是“零距离户外运动公司”。不少读者认为,乔永郑是“零距离”的会员,他去探险,是由向某送去的。“零距离”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向某却说,乔永郑和许伟并不是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这次探险活动,公司也没有收取他们一分钱。据向某介绍,为了搜救乔永郑,此次公司一共花了15000元的费用。每位参加搜救的人,一天的劳务费是105元。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青年登山队队长蒋峻。正与本报记者刘建前往甘孜州格聂山地区搜救两名美籍登山者的蒋峻接受电话采访时说,“零距离”公司是否对乔永郑负有责任,这要看乔出发前与“零距离”是否有口头或者书面合同约定。要看乔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探险活动。如果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活动,或者一年的会费包括探险活动,那组织者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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