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第13XX/140XX次--1.19【港岛购年货 港岛】约伴(活动取消) [打印本页]

作者: 默金    时间: 2014-1-16 11:38:56     标题: 第13XX/140XX次--1.19【港岛购年货 港岛】约伴(活动取消)

本帖最后由 开心虎妞 于 2014-1-19 12:21 编辑

  因報名不足5人,活動取消。春節後再召集。謝謝岚、暧阳阳的支持!下次見。



港岛径是香港四大徒步线路中的第四大线路,位于港岛区,总里程50公里,共分8段,全程无露营点;其第四段与卫奕信径的第二段在黄泥涌峡道交汇。本次活动计划完成港岛径的1234段,起点在香港著名的景点区山顶,终点在黄泥涌峡,难度不大,路径线路总里程约26公里,有相当一段路程是在无限海景中度过。

   
   

路段

   

路线



距离(公里)



需时(小时)



难度



1



炉峰峡薄扶林水塘



7.0



2



**



2



薄扶林水塘贝璐道



4.5



1.5



**



3



贝璐道湾仔峡



6.5



1.75



**



4



湾仔峡黄泥涌峡



7.5



2





5



黄泥涌峡柏架山道



4.0



1.5



***



6



柏架山道大潭道



4.5



1.5





7



大潭道至土地湾



7.5



2





8



土地湾至大浪湾



8.5



2.75



***


   


  
欲购年货的童鞋,可选择走第一段,然后从山顶下撤,找自己喜欢的购物地点轻松逛街购物,可带中小学生参加;

不购买年货的童鞋,则会坚持走完3段,从湾仔峡道下撤,勿带小学生参加。

因本人从天水围出发,所以无法在福田(深圳湾)口岸集合参加活动的各位童鞋,会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两名分领队,负责在福田口岸和深圳湾口岸的召集,会另行通知,请各位注意他们的联系方式,按时报到。请谅!

  以下是行者孙召集港岛径活动时的时间安排,供各位童鞋作出行参考。估计春节前过关人太多,请做足提前量。
  7
30福田口岸联检大厅集合,报道后线性过关;
  8
10香港关后东铁售票厅集合,乘坐每10分钟一班的东铁列车前往九龙塘;行程约45分钟;
  8
55九龙塘车站转地铁前往中环站,行程约20分钟;
  9
15到达中环站,穿过香港站地下长廊,去往中环交易广场巴士站;
  
930到达中环(交易广场)巴士站;
  9
40乘坐新巴15路、15B路往山顶(终点站);
  
1020到达本次活动的线路起点山顶”---港岛径第一段的起点;
  
1030队伍出发。
  
18:00  到达黄泥涌峡道,乘新巴66路返回。


深圳湾口岸过关,7:30在联检楼“出境”前广场集合。过关后在联检楼外(有售货机的地方)集合后,乘坐B2P巴士(车资8.5港币)到第一站天水围站下车,我在那里等大家,然后乘西铁、港铁到中环。
  
  
第一段结束可下撤,到山顶站乘15路返回。
  
第二段结束可于贝璐道离开,可沿贝璐道下坡约20分钟至香港仔水塘道,再接香港仔大道,于香港仔海旁道有大量公共交通工具供乘搭:
  
新巴 38 来往置富花园及北角码头
  
新巴 42 来往华富()及北角码头
  
新巴 43X 来往华贵及金钟地铁站
  
新巴 78 来往黄竹坑及华贵
  
新巴 91 来往鸭及中环(综合码头)
  
新巴 91A 来往鸭及华富()
  
新巴 94 来往利东及中环(综合码头)
  
新巴 94A 来往华富()及利东
  
新巴 970 来往香港仔及苏屋
  
新巴 7 来往中环码头及石排湾
  
新巴 37A 来往置富花园及金钟
  
新巴 41A 来往华富()及北角码头
  
新巴 48 来往华富()及黄竹坑/海洋公园
  
新巴 70 来往香港仔及中环(交易广场)
  
新巴 71 来往黄竹坑及中环码头
  
新巴 72 来往华贵及铜锣湾(摩顿台)
  
新巴 73 来往华富()及赤柱监狱
  
新巴 77 来往田湾及筲箕湾
  
新巴 90B 来往海怡半岛及金钟地铁站()
  
新巴 95C 来往鸭洲及置富花园
  
新巴 107 来往九龙湾及华贵
  
新巴 170 来往沙田火车站及华富()
  
新巴 973 来往尖沙咀()及赤柱市集
  
专线小巴 51 来往华贵及田湾
  
专线小巴 51S 来往华贵及香港仔
  
专线小巴 58 来往坚尼地城(北街)及香港仔(湖南)
  
  
第三段结束可于湾仔峡道站乘新巴1515B到中环。
  
新巴 15 来往中环(交易广场)及山顶
  
新巴 15B 来往天后地铁站及山顶(只在星期日及公众假行走)
  
  
  
  
【活动时间】2014119日( 周日    1
  
【活动约伴人】:默金 13609617681,进入香港后可拨打60696365
  

  
【费用提示】总计约100港币左右
  
  
【温馨提示】带少儿的童鞋应在走完第一段后下撤。
  
  
  
【风险提示】活动召集者郑重提醒:本次活动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意外;溺水 ;山洪爆发;落石、山泥倾泻;迷路;跌倒、滑坠山崖、沟谷;碰伤、扭伤;晒伤、中暑、热衰竭、抽筋;暴寒、失温;雷击、山火;兽夹、蛇咬、蜂蛰、蚁、蚊虫侵扰;危险植物,如漆树、有毒蘑菇;被歹徒打劫等等。
  

  
【淡水补给】沿途可能有淡水、食物补给。建议行程中自带饮用水2L以上。
  
  
【通讯信号】过关之前,请开通手机香港漫游信号:不能使用对讲机。
  
  
【特别提示】香港的公众场所已经全面禁烟,违者罚款5000元港币。
  
  
【装备物资要求】登山装备:背囊(带防雨罩)、防滑运动鞋、风衣、排汗袜、快干长袖衣裤1-2套、排汗T1-2件、太阳帽、手套(建议帆布)、毛巾等;
  
  
用具:防晒霜、雨衣等;
  
饮食:适量路餐、2L以上饮用水、功能性饮料、登山食品、水果等。
  
替换衣物、手机和相机(备足电池)等贵重物品可以放入密封袋;胶袋若干,装垃圾用。
  
自带个人特殊药品。
  
  
【免责声明】 登山及其它户外运动项目,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和领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伤害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建议参加活动山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有一定危险,个人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注意给自己买好保险。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各领队及财务。

  



作者: 澄澄    时间: 2014-1-16 11:46:57

好想去呀.这阵周六天忙着准备回家过年的事谊.年外还有相关活动没?
作者: 丘陵地带    时间: 2014-1-16 12:02:31

啊~19号回家了~错过好活动~能提前么~
作者: 阿兵哥    时间: 2014-1-16 13:00:21

港岛径第1-2-3段风景一流,山顶广场有免费WI-FI ,港岛径1至8段都走过了,等有新线路再去
作者: 鱼鱼    时间: 2014-1-16 13:44:56

澄澄 发表于 2014-1-16 11:46
好想去呀.这阵周六天忙着准备回家过年的事谊.年外还有相关活动没?

下次有咱们一起报名
作者: 纳西    时间: 2014-1-16 16:58:04

默金,要去旺角买东西,可又想多走一两段,可以在什么地方下撤呢?
作者: 文清九    时间: 2014-1-16 18:02:46

好活动啊,可是我妈妈来了19号安排了去不成呀,遗憾啦,下次吧。
作者: 鱼鱼    时间: 2014-1-17 08:23:01

鱼鱼 发表于 2014-1-16 13:44
下次有咱们一起报名

小腿肌肉拉伤了也是有点害怕走不下来,呵呵
作者: 鱼鱼    时间: 2014-1-17 08:24:45

鱼鱼 发表于 2014-1-16 13:44
下次有咱们一起报名

小腿肌肉拉伤了主要也是怕体力不好走不下来
作者: 大头菜    时间: 2014-1-17 08:27:08

好活动,今天与家人商量一下,要参加可能好几个人一起参加。
作者: 麦琪尔    时间: 2014-1-17 11:40:47

好活动,好想参加,可惜周日有事参加不了,下次参加。
作者: 小爱    时间: 2014-1-17 12:44:19

我周日也去香港,可是还有另外两个朋友,估计过关的时间和你们一样,也是在福田口岸过!每次去香港购物回来都很累,不想徒步了,以后组织露营的我一定参加!
作者: 刚刚好    时间: 2014-1-17 16:19:58

18号我去香港,19号同学聚会,我真想认真走一遍香港
作者: 子茵    时间: 2014-1-17 16:27:12

香港通行证过期了,年后跟!
作者: 云游四海    时间: 2014-1-17 17:51:03

快过年了报名的人太少了,能成否?
作者: 暖阳阳    时间: 2014-1-18 16:32:37

看来明日港岛径不能成行,期待下次,再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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