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同意大快乐去海丰莲花山的请举手! [打印本页]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03-8-14 09:20:31     标题: 同意大快乐去海丰莲花山的请举手!

征得大快乐本人同意,现在发个是否同意大快乐本周参加海丰莲花山活动的投票帖,一是看看大快乐能不能去,二是试试投票帖子。
这是一个投票帖子,你们只要点击一下左上方的选择之一就可以了。一人一票,截至日期周五上午12:00前。
起因:1、大快乐有非常强烈的参加丛林活动的愿望;
2、大快乐有非常顽强的精神;
3、大快乐体积很大,连续两周活动速度太慢;
4、带上大快乐可能会耽误我们下撤的时间,回深圳可能会比较晚;
5、大快乐有自驾车。
请大家从登山角度去投票,要公正、公平、公开!
所有网上注册的并已经和丛林一起登过山的山友都有投票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14 1:24:27编辑过]


作者: 鱼无鳞刺    时间: 2003-8-14 09:36:21

丛林有海一样宽阔的胸怀,大快乐加把劲!
作者: 丛林老虎    时间: 2003-8-14 09:55:27

大家投大快乐一票吧。看着收尾的小鱼儿都无怨无悔地支持他,我们还能怎么样呢?投吧!!
作者: 迪派老沈    时间: 2003-8-14 10:07:08

少休息几次,赶上队伍。快乐一把。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03-8-14 17:09:22

没想到大快乐人缘那么好!
不行,我要将昏鸦按错的那个纠正过来,看看反对票出现的图标是什么样子的。
作者: welsing    时间: 2003-8-14 20:10: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憨大    时间: 2003-8-14 21:26:12

昏鸭!我是憨大,不是老大!!憨大憨大!懂了吗?
作者: 憨大    时间: 2003-8-14 22:01:41

昏鸦,你真神了!这下我的时间对了!我憨!我傻!对不起!
作者: 反斗乖乖    时间: 2003-8-14 22:51:17

大快乐,对不起,虽然我为你的热情感动,但是登山还是理性、安全为上。
建议你不去的理由是:1、路线不熟,经验少的或新队员不宜参与;2、长途行车消耗司机体力,再爬山的话除非此人体力很好且经验丰富;3、那句老话:山还在那儿,以后还有机会再去。
老队员FREECA速度一向较慢,但是他有自己的参与标准和行走方法。标准是了解活动的难度,据我所知三星之后或者溯溪、海岸线行走他就不参加(当然这跟他的个人情况有关)。他的行走方法是除吃饭外几乎不停歇,保持他自己的匀速前进。之所以说说FREECA是想给你提供一个参考,希望你找出自己的行进方法。
另外昏鸦说得对,“现在也许体能有一点差距与户外经验有限绝不代表以后还是这样”,我们都是从差到强,从无经验到有经验的,队中也有很多人开始时菜得不得了,但是参加活动一段时间以后都成了佼佼者了。加油啊,不过也要循序渐进。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03-8-14 22:52:28

以下是引用憨大在2003-8-14 14:01:41的发言:
昏鸦,你真神了!这下我的时间对了!我憨!我傻!对不起!
唉,昏鸦之昏,笨狗之笨,憨大之憨!
时间对就好,不要下次参加活动按照你的电脑时间来集合就行了,欢迎憨大!
作者: 酸菜    时间: 2003-8-15 05:02:23

支持!!!!
凡事都有第一次,有什么不可以去的
只要快乐兄自己注意调节体能,如果不行就不勉强上爬。
我就不信,俺们丛林队还有比我菜的人?
快乐兄,出发!!!!!!!!!!!!
作者: 大快乐    时间: 2003-8-15 05:38:17

哪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知己!
作者: 酸菜    时间: 2003-8-15 05:54:52     标题: 千万别谈钱,俗:)

千万别谈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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