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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8:46:2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关于举办“AA制户外运动意外事故法律责任承担”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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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各相关单位:
随着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结伴自助旅游悄然兴起,“驴友”也成为最流行的称呼之一。“驴友”们享受探险和在陌生环境下历练的乐趣同时,各种可预见与不可预见的危险也不期而至。时下,新兴且流行的结伴出行AA制户外运动活动方式,也面临着危险来临后法律责任承担问题的挑战。自助“驴友”结伴出行遇险后,责任承担的纠纷不时见诸于报端。为此,深圳市律师协会定于2007年元月11日(周四)下午14:30-17:00在律协多功能厅召开“AA制户外运动意外事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研讨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会议主题:
AA制户外运动意外事故责任承担法律问题
二、 会议时间:
2007年元月11日(周四)下午14:30-17:00
三、 会议地点:
律协多功能厅(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四、 会议议程:(每位发言人时间为10分钟)
主持人:于秀峰 深圳律协新闻发言人
第一部分:“驴友”代表就自助旅游出行的一般规则及可能遇到的危险以及通常的责任承担约定予以介绍
第二部分 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发言专题
第三部分 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委员会发言专题
第四部分 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发言专题
第五部分 自由发言、讨论时间
第六部分 新闻发言人于秀峰律师总结发言
第七部分 陈治民副会长讲话
五、具体发言主题,我会将于元旦节后予以公布。
六、欢迎各大新闻媒体、律师、户外运动协会踊跃参加。请填写报名回执传真或E-mail至深圳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黄训 屈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 10:48: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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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奇的力量指引我的方向。
这种事情在我的生活中经常发生。
我从每次经历中得到成长。
成长是安全的。
我相信宇宙。我有胆量。我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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