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鹤 发表于 2009-11-19 08:08:43

第771/09110次活动--12.13【第三届俱乐部杯定向越野分站赛】(总决赛)活动召集

义工集合时间:周日中午12:30
请参赛队员和啦啦队员穿着丛林八周年排汗T恤!
特别说明:
1、本次活动参赛队员计入丛林成绩1次,本次活动由丛林穿行者承办,需要大量义工,义工计成绩1次;
2、请注册队员用报名系统报名,没有注册的队员请注册后报名;
3、定向QQ群:17324319
4、本次活动报名费25元/人,由参赛队员自理;啦啦队无需交费;
5、还没有组队但是想报名参加的,请报名“我想参加”组,我们将根据想参加的人员自愿或者协调组队;
6、啦啦队和后勤组为大家提供:衣物看管和精神支持,请自备指北针、笔、饮用水!新队员请按照要求提交资料(http://www.bushwalker.net/dispbbs.asp?boardID=5&ID=719&page=1
),悄悄话方式提交桑珠小莉;电话:0755-83180122、13603091681;每站比赛赛制可能会有变化,敬请大家留意召集贴后面的规则。
2009年,我们在积累了前两届“俱乐部杯”定向分站赛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将举行第三届“俱乐部杯”定向分站赛,第三届分站赛欢迎更多的社团、户外组织及个人参与,为了帮助准备参与赛事的社团和户外俱乐部,我们将免费为有需要的社团、户外俱乐部举办定向运动知识培训讲座,以让更多人体验到定向运动的魅力!
2009“俱乐部杯”定向分站赛热烈欢迎您们的参与!
蓝天鹤:13538191999。
■主办单位:
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深圳各户外俱部
    (本站比赛将于12月13日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举行,本站为中长距离赛,欢迎大家组队参加。)
报名截至时间:12月11日18:00
报名费用:成人组每人25元人民币;青少年每人15元人民币;体验组及亲子组每组25元人民币;  
比赛赛程安排:
13:30开始接受报到14:00比赛 方式 / 规则介绍示范
14:30开始出发终点开放17:00赛区关闭  终点关闭  成绩公布17:15颁奖礼比赛结束
集合地点:深圳市莲花山公园
组别:
1、精英成年男、女组(发烧级定向人员,香港定向爱好者,各大学专业定向队及专业定向者)  
   成年男、女组  (中级定向爱好者)
   青少年男、女组,(14岁以下定向爱好者)
   体验及亲子组;(初级定向爱好者参加)
2、赛事难度分为精英、A、B、C、D、E共6级,其中精英组最难,E组最简单;
3、A、B、C为成年及青少年男子组参加级别,B、C、D为成年及青少年女子组参赛级别,E组为体验及亲子组,精英组分为精英男子和精英女子;  
4、各组别难度与07及08赛季比赛相比略高;精英组别难度高。  
5、同一级别,在两场比赛中取得前8名成绩的,下一场比赛将自己提高一个难度级别。在08年比赛中取得A、B、C、D相应级别前3名的运动员,在今年的比赛中也需要保持或提升一个难度级别,不允许降级参赛,请参赛运动员自觉报名;此项目不包括精英组队员。
6、当每条路线参加男或女子赛员少于6人,赛会有权将其划入低一级参加比赛
赛事积分与奖励:  
1、个人积分及奖励  
①每场赛事每条线路前8名获得奖状,其中前三名颁发奖品;  
②每场赛事每条线路前8名获得比赛积分,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分,以此类推第8名得3分;  
③每场比赛所有参加人员均获得2分参与分,完成比赛后再获得2分完成分;  
④年度赛事每条线路累计积分前8名颁发奖状,其中前三名由协会颁发奖品。参赛运动员少于8人的,前3名颁发奖状,其中第一名由协会颁发奖品;  
⑤组别升级后原有积分自动带入高级别;  
⑥年度参赛少于三场的,不参与个人排名;  
⑦低级别组可以报名高组别,积分按所获得的成绩计算。女子参加A组与男队员比赛,积分按所获得的名次积分×1.5计算。  
⑧高组别降入低组,不得排名积分,参与分及完成分正常取得。  
⑨排名靠前或表现优秀的参赛队员,有机会成为深圳定向越野运动员,代表深圳参加国内外各项比赛。  
2、团体积分及奖励  
①以每个报名单位为团队;  
②每个单位每场赛事每条线路积分各前2名计算入团体积分;  
③年度赛事累计前8名颁发团体奖状,其中冠军将颁发流动奖杯;  
④奖杯在该单位保留一年。  
⑤精英组不参与团体排名  
【免责声明】
登山及其它户外运动项目,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和领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伤害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建议参加活动山友自愿购买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有一定危险,个人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注意给自己买好保险。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各领队及财务。

蓝天鹤 发表于 2009-11-19 08:09:13

本次定向越野总决赛由咱们丛林队承办,需要很多义工,计入成绩一次,欢迎大家报名!

老更 发表于 2009-11-19 17:07:07

呵呵,定向又来了。摔了一跤,才知道要认认真真地参加每一次定向活动。

桑烟 发表于 2009-11-19 17:38:06

届时尽管不在深圳,但争取赶回来参加。

二匹马 发表于 2009-11-19 19:26:33

屆時盡管不在深圳,但爭取也趕不回來參加了。

大力水手 发表于 2009-11-20 00:16:30

南华黄金 发表于 2009-11-20 07:23:23

丛林的盛会,报名支持。

木芙蓉 发表于 2009-11-23 04:16:41

不知道那时自己在哪里?在深圳是一定参加的。

杜丘+ 发表于 2009-11-24 00:44:50

申请一个坐着干的活儿,哈哈

靜夢幽韻 发表于 2009-11-24 02:02:18

叢林盛會,精支。。。。。預祝大家再次把獎杯捧回來。慶功會一定爭取到場。

惊涛拍岸 发表于 2009-11-24 06:36:03

争取参加

南华黄金 发表于 2009-11-24 07:01:33

以下是引用惊涛拍岸在2009-11-23 22:36:03的发言:
争取参加
欢迎参加哈。。。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09-11-25 00:35:17

还好,义工队终于来了个GG这义工需要做些什么?要提前多久到位?需要带些什么?希望领队提前通知哈!

游不停的鱼 发表于 2009-11-25 22:28:02

首次体验,想带着孩子一起参加,所以报了亲子组,请各位前辈指教!

桑珠小莉 发表于 2009-11-25 23:20:31

以下是引用游不停的鱼在2009-11-25 14:28:02的发言:
首次体验,想带着孩子一起参加,所以报了亲子组,请各位前辈指教!
欢迎带孩子一起体验~

丛林游子 发表于 2009-11-26 06:26:55

桑珠小莉 发表于 2009-11-27 01:53:23

比赛地点:莲花山公园

饭粒 发表于 2009-11-30 05:27:51

如果义工人员不够,我放弃比赛改作义工。

天下行 发表于 2009-12-1 03:12:39

以下是引用饭粒在2009-11-29 21:27:51的发言:
如果义工人员不够,我放弃比赛改作义工。
我也当义工吧,怕是跑不动了.还不如当义工来的实在

大力水手 发表于 2009-12-1 19:58:14

第771/09110次活动--12.13【第三届俱乐部杯定向越野分站赛】(总决赛)活动召集

以下是引用饭粒在2009-11-29 21:27:51的发言:
如果义工人员不够,我放弃比赛改作义工。我看,这个可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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