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原创]我终于抓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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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丛林野猫
时间:
2010-8-6 05:44:18
标题:
[原创]我终于抓到你!
20100805
[attach]76863[/attach]
作者:
丛林野猫
时间:
2010-8-6 05:45:01
谢谢浏览和指教!
作者:
饭粒
时间:
2010-8-6 06:06:30
是刚才拍的么?看起来好漂亮,想起来好吓人,幸好没出门。
作者:
惊涛拍岸
时间:
2010-8-6 14:16:51
石破天惊
作者:
孤岛
时间:
2010-8-6 16:24:01
太漂亮了,好不容易的,曝光时间是多少啊
作者:
丛林野猫
时间:
2010-8-6 18:20:25
谢过各位的鼓励!
回阿岛哥,曝光时间25妙(光圈F8),只要在这25妙内闪电进入镜头即可,完全靠运气哈。
作者:
雷暴
时间:
2010-8-6 18:39:45
大自然真美妙!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10-8-6 18:51:08
S猫太敬业了,自己的爱好,执著地喜欢下去,就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会不会?
作者:
别克
时间:
2010-8-6 18:52:48
如此作品得有好的技术、过人的耐心,最重要的是有激情。不错不错,继续努力!
作者:
阳光橙子
时间:
2010-8-6 19:43:03
哇!是昨天的雷电哦~~!!
作者:
丛林野猫
时间:
2010-8-6 20:34:15
以下是引用
桑珠小莉
在2010-8-6 10:51:08的发言:
S猫太敬业了,自己的爱好,执著地喜欢下去,就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
会不会?
领导这么说让猫好自惭愧呀,爬山也曾是我的爱好,却没有执着下去。现在想,要是我爬山前先学了摄影那多好啊,爬山徒步中美景虽仍历历在目,但翻翻那时的照片才发现画质、构图、用光方面也太“惨不忍睹”啦,当然那是真实的记录。也还常常鼓励自己要再上高原拍一组片,看缘份吧,或许某次领导再登雪山时带上我当随队摄影吧。
作者:
丛林野猫
时间:
2010-8-6 20:38:24
再次谢过暴哥、别克、橙子等同学的支持和鼓励!
欢迎光临 丛林穿行者 (http://bushwalker.net: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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