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一朝三水情 十载丛林梦 [打印本页]
作者: 饭粒 时间: 2012-11-21 08:58:38 标题: 一朝三水情 十载丛林梦
本帖最后由 饭粒 于 2012-11-21 10:07 编辑
一朝三水情 十载丛林梦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在丛林已经呆了十个年头,戴花九朵了,参加登山、徒步、远游等活动有成绩记录的就已经是177次(桑JJ组织的活动多数没算成绩)。在丛林里除了锻炼了身体,开阔了眼界,认识了众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外,还参与并获得过许多运动竞技奖项哩(数不清有多少了,难得的是还得过几次第一名)。
那些活动和奖项慢慢淡忘了,友情却是越来越浓。远的不想说了,想说说最近的这次三水线活动。由于近一两年来时间上不允许走长线,思想上变得越来越腐败(干脆说是转型吧,嘿嘿),跟随桑JJ转古村下水库居多,另有一番乐趣,泳技提高了,眼界是开了,知识也长了,人却是越来越菜了,以致对这次走三水线全程是没有一点信心与把握(最初目的只是为了混一次成绩,嘿嘿)。
我是不敢贸然报水祖坑的。可是当在车上看到印制精美的 “三水人生研究生毕业证”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喜欢这证呀!特意问了报名土地庙的能否领证?得到肯定的答复,而且有25张毕业证,心里就琢磨只要保持在队伍的第二十五名前面并且在关门时间前到达每个下撤点就可以领证,太好了,也就是说只要超越了纳西、康康、逍遥这些FB分子及昨天走得半残的老更等同学(子茵昨天也走了,但我不想超越她,想拉她一起领证的)十多人就可以了,嘻嘻。第一个山头三杆笔38分钟轻松走上去,这时有了点信心;当火烧天附近遇到曹队,对她喊一声:给水祖坑的让路!领导爽快答应而且没有遭到 BS,信心大增,呵呵。
到了土地庙,咖啡给我吃了一块不知名的糯米做的可口糕点后就威逼利诱鼓动我下撤,但我这次心不软坚决抵制腐败思想,并且严辞告诫:我要去水祖坑,我要领证,你不要毁我前程!(结果咖啡因为没人陪同下撤而被迫一同去领证了,咖啡是不是该谢我呢?)
一路上,大半的路程是自己一个人行走的,感觉特爽。值得一提的是有一阵当轻快地在林间穿行,微风吹拂、草木轻抚脸庞时,无意间发觉自己的嘴角是上扬的表情是微笑的,心情愉悦而放松,虽是行走且艰苦却像是在欢快起舞,此时没有想起任何人任何事,行走了十年的山水,第一次有这种美妙的感觉。
这是第三次走完三水全程,第一次用了17.5小时,第二次刚好是第一次的尾数7.5小时(是看着时间跑下山的),这是六年前的事了,人长了六岁后的今天用了9小时走完全程(是慢慢走下山的),对自己这次的表现是非常的满意。希望六年后的今天还能走,能在10.5小时内走完就更理想了,呵呵。
最后,我要感谢领队惊涛、马儿组织了本次活动!也感谢领导的让路、若溪的橙子、咖啡的糕点、木芙蓉的橘子、宁静致远的水果糖、大万的榨菜、老更的收尾、纳西和南北极的照片以及老林等人的精彩作业!当然还有同行的你,有你们同行真好!
作者: 二匹马 时间: 2012-11-21 09:02:46
本帖最后由 二匹马 于 2012-11-21 09:04 编辑
先MARK,再慢慢看。
昨晚大万GG也曾提起,他也进林子十载了,回忆、、、感慨、、、
作者: 子茵 时间: 2012-11-21 09:38:36
人老了,遇事就会有感憾,饭粒MM不要乱发表感憾,你还年轻着呢。
作者: 饭粒 时间: 2012-11-21 09:40:17
平时最怕动笔写东西了,这次记录登山感受与大家分享,一是想表达对领队及XDJM们的感谢,二是十年了没好好写过一篇完整的作业。虽然肚里严重缺墨,还是比较认真地写出了自己的一些心里话,大伙随便看一眼得了,不值得浪费时间细读哈
作者: 桑烟 时间: 2012-11-21 09:50:33
虽说偶从未想过要走三水(分次分段例外),但能在饭粒MM 的三水作业里看到俺,还是很意外的,尽管偶看不出褒贬,嘿嘿。
作者: 深山老林 时间: 2012-11-21 09:56:59
资深美女,感受颇新,励人励已,一起加油。
作者: 天雷地火 时间: 2012-11-21 10:29:20
那次我走完三水线,很麻木,什么也写不出来。
饭粒写得真好。
作者: 龙虾 时间: 2012-11-21 10:35:39
细看了,饭粒好样的!
还想再听听17.5小时的故事。
作者: 老更 时间: 2012-11-21 11:27:07
俺混进林子也有几年了,还真没见过饭粒的作业。没想到,一次三水活动,竟勾起了饭粒的十年丛林梦,有感而发,写的不错,顶一个。
饭粒,俺从海柴角回来不是半残,而是半痴了,所以才又跑到三水线来了,吼吼。
作者: 木芙蓉 时间: 2012-11-21 12:34:01
登顶过啓孜峰、哈巴雪山,走过秦岭、夏特古道的饭粒虽然“转型”了,还是那么猛。希望10年后我们还能一起走三水,体味三水人生。
作者: 雷暴 时间: 2012-11-21 12:55:16
有感而发,弓虽!
顶一下~
作者: 二匹马 时间: 2012-11-21 13:04:36
本帖最后由 二匹马 于 2012-11-21 13:05 编辑
看完了,写得情真意切。
可是,想看看回首前两次的心得,要不也趁机写写?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12-11-21 15:44:54
饭粒都写作业了,看来真的是有感而发。
想当年千米山作业都拿J来换红砖写。
原来水祖坑的还是很有才嘛!
作者: 惊涛拍岸 时间: 2012-11-21 21:51:29
饭粒的作业让我联想起加入丛林的过去十年,思考未来的十年、,。
作者: 易木 时间: 2012-11-21 22:17:19
师傅得作业一定要顶,
作者: 宁静致远 时间: 2012-11-22 08:54:49
有感而发,弓虽!
顶一下~
作者: 若溪 时间: 2012-11-22 15:46:17
饭粒跟我说,从金龟村到水祖坑,只要2个小时,因为这句话,我才决定走完全程的,谢谢哈
作者: 饭粒 时间: 2012-11-22 22:10:37
本帖最后由 饭粒 于 2012-11-22 22:14 编辑
感谢大家的关注!感谢XDJM的捧场!
很久没有说过这么多话,灌过这么多的水了~
说得我口干舌燥滴,需要暂时封口~
若再有跟帖的,等两天我回来了再回复哈
作者: 青于蓝 时间: 2012-11-24 00:01:59
给水祖坑的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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