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胡言千米山 [打印本页]

作者: 破帽遮颜    时间: 2005-10-28 16:52:24     标题: 胡言千米山

最近有了怪习惯,每每跟随风上山之前,总要刮刮脑袋。
刮了便胡梦,梦罢就失眠。
常想的是千米山。
学了野狼的叫法,这两天“燕燕”与“梦梦”的帖子,说怀念说喜欢千米山。
千米山有个千崖凌云小分队。
进那坛坛要交付五座千米山的在案记录。
那记录并不重要,但苛刻。因为它是个象征。
你可能永远都得不到那个记录。
因为,A.M.地说,更重要的是爬千米山的姿势。
在九嶷山的时候,头说,都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线路来折磨你们。
可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在说,都不知道可以找到什么样的友谊,能比共同磨历千米山走得更远。
于是我知道,该向每一个千崖凌云小分队的队员致敬。
能参加千米山已经是一种很大的信任。很愿意能跟在你们的后头,爬过五十座千米山。
然后,我希望能申请进入丛林老人院。
我相信它一定是建在千米山上,因为里面的那群疯子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如何脱去脚下那双该死的“狗太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30 19:43:55编辑过]


作者: 丛林野猫    时间: 2005-10-28 17:31:03     标题: 千米山应该不是最终目的!

以下是引用破帽遮颜在2005-10-28 8:52:24的发言:
最近有了怪习惯,每每跟随风上山之前,总要刮刮脑袋。
刮了便胡梦,梦罢就失眠。
常想的是千米山。
学了野狼的叫法,这两天“燕燕”与“梦梦”的帖子,说怀念说喜欢千米山。
千米山有个凌崖小分队。
进那坛坛要交付五座千米山的在案记录。
那记录并不重要,因为只是个象征。
但你可能永远都得不到那个记录。
因为,A.M.地说,更重要的是爬千米山的姿势。
在九嶷山的时候,头说,都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线路来折磨你们。
可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在说,都不知道可以找到什么样的友谊,能比共同磨历千米山走得更远。
于是我知道,该向每一个凌崖小分队的队员致敬。
能参加千米山已经是一种很大的信任。很愿意能跟在你们的后头,爬过五十座千米山。
然后,我希望能申请进入丛林老人院。
我相信它一定是建在千米山上,因为里面的那群疯子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如何脱去脚下那双该死的“狗太死”。
记得也曾经和曹队闲聊起千米山,知道了领导建立千崖凌云的目的,那是要锻炼队伍考察选拔队员,从而建立起丛林的先锋队,最终带领他们走向名山大川啊!
前几日又听闻千崖凌云面临"大换血",可细心一看,走的是年轻的,进去的普遍年龄老化(当然有些时候年龄也不是问题),我也喜欢千米山,但当我认清自己已无力(综合能力)和时间跟随领导去实现梦想(其实我的梦想只是跟随到山脚的大本营当个后勤就满足了)时,所以我压抑自己向往千米山,因为我知道它应该留给那些有大志向更有能力的年青队友们.
千米山现在好象有点演变为"终极目标"了呢,领导啊,你不会在潜移默化中也消磨了斗志吧.
作者: 破帽遮颜    时间: 2005-10-28 17:47:24

在“致敬”前面本有另一句被拿掉的话,野猫把意思说出来了。
我的理解,小分队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生死依托的队伍。这样的队伍本来就不只是用来爬爬千米山的。
所以,能跟着就是很大的满足了。虽然心里一直在想,有一天能到六千米上看看,但愿望还是先藏起来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8 9:49:21编辑过]


作者: 丛林土人    时间: 2005-10-28 18:05:09

千米山成瘾症.没的治了.
作者: 雨菡    时间: 2005-10-28 19:08:23

中毒性千米山:无药可救.我看很多人暗自偷笑.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05-10-28 19:36:49

我可是听过你的白菜帮曾经宣言:
放弃千崖凌云,投奔****。
PS:丛林养老院准备改变成“丛林疯人院”了,的确计划在千米山上。
TO俺们家的S猫:矢志不移!
作者: 破帽遮颜    时间: 2005-10-28 19:39:42

在阳朔的时候,见过那本《在西街快乐的中毒》。
那是小毒。
还有人冒死要吃河豚,还有人不管死活想爬上更高,不都是毒么。
毒便毒了吧,既然不能长生,毒也就未必那么可怕了。
只要能放飞自己的心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8 13:55:23编辑过]


作者: 破帽遮颜    时间: 2005-10-28 19:44:49

以下是引用桑珠小莉在2005-10-28 11:36:49的发言:
我可是听过你的白菜帮曾经宣言:
放弃千崖凌云,投奔****。
国文最丰富的便是四字成语,E洋文最经典的也是四字母的词汇。不着头绪!
HARD TO FIND THE CLU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8 13:53:08编辑过]


作者: 雨菡    时间: 2005-10-28 21:01:57

没有放弃就没有获取,舍弃是获取的重要前提.如果你不学会放弃,想拥有一切,最终你将一无所有,这是生命的无奈.
作者: 破帽遮颜    时间: 2005-10-28 21:51:3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8 14:21:53编辑过]


作者: 木芙蓉    时间: 2005-11-1 05:10:49

以下是引用桑珠小莉在2005-10-28 11:36:49的发言:
PS:丛林养老院准备改变成“丛林疯人院”了,的确计划在千米山上。
看来等我退休后还有发挥余热的地方。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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