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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届“双拥杯”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今年是全国和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申报评比年。为广泛宣传双拥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展示近年来深圳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丰硕成果,采撷军民一家亲的美好瞬间,迎接全国和省双拥模范城的评比检查,深圳市双拥办、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联合举办第二届“双拥杯”摄影大赛,面向全市征集参赛作品。
一、征稿内容
反映深圳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政军民团结的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黑白、彩色照片均可,单幅、组照不限,但必须突出深圳特色、军民风采;内容清新健康,富有时代气息,形象生动,情感真挚;提倡新近作品;在各类摄影比赛中的获奖作品,来稿时需注明。一律精放8×10英寸,数码相机拍摄的也要精放8×10英寸,不要装裱,作品背后请注明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三、奖励办法
金奖1幅,奖金2000元;银奖2幅,奖金各1000元;铜奖3幅,奖金各800元;优秀奖70幅,奖金各200元。同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四、截稿日期和展出时间
2010年7月15日为截稿日期, 2010年7月下旬至2011年3月将获奖作品在全市进行巡展。
五、收稿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仙湖路90号205室 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联系人:宋丹莉 电话:25728897 25738861)。
六、作品评审
截稿后由摄影界专家和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评比结果。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提交的摄影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拍摄的,不得冒用或者部分冒用他人作品。
2.入选作品,不按要求送交底片或TIF格式30MB电子文件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获奖资格。
3.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入选作品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使用未入选稿件按标准支付稿费。
4.有关作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
八、其他问题
参赛者到收稿地址报名并领取参赛证,凭参赛证到有关单位进行创作。参赛者在拍摄过程中,要尊重被摄单位或者本人的意见,尽量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在拍摄过程中出现的事故纠纷由作者自行处理。活动详情请登录: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www.szfps.com)、深圳民政网(www.szmz.sz.gov.cn
)查询。
深圳市双拥办
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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