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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涉嫌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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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3-31 19:04: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川大教授称 存在巨大法理漏洞
http://news.tom.com
  2007年03月25日 20时52分 四川新闻网
关键字:电子眼违法
(本网记者 姚朔昂 李京枝)“用电子眼记录下违章车辆然后进行处罚,这也许本身就是一种全国性的违法!”3月25日成都市政协委员、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里赞在谈到自己这次准备的提案时透露,电子警察的管理方式存在巨大的法理漏洞。“如果真有车主对处罚不服进而提出行政诉讼的话,那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会非常被动,因为根据
现行的法律条款,执法方败诉的可能性相当大。”
开车人都有同样感受:自从街上有了电子眼,闯红灯人明显少了。那么这种高科技交通管理手段到底有什么致命漏洞呢?里赞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电子眼这种高科技交通管理手段的确是一种有效的现代管理方式。然而这种管理方式也存在一个致命的漏洞,那就是电子眼只能记录下车辆违章的现象而无法记录这辆车是谁在开,那么这就意味着电子眼对违章驾驶员的原始取证是失败的。”
里赞表示,现在大多数车主都没有这种维权意识,只要车是自己的哪怕是别人开出去闯的红灯也一样认罚。“但如果真有车主对处罚不服进而提出行政诉讼的话,执法方将会非常被动。因为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谁处罚谁举证,没有证据是不能处罚的。而目前电子眼对车辆违章是百分之百无法取证的,因此这就涉嫌违法处罚。”
而电子警察可不中国所独有,很多世界的发达国家都采用了这种手段,那么它们又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对此里赞遗憾地表示,自己是只看到问题但还没找到解决的方法。“电子警察问题是在现行法制制度下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全国性的违法生存制度,同时也是个世界性的新课题。目前国外的法学界已经有电子警察学这门学科了,所以我希望成都也能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国家就此问题应作出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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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4-1 01:40:01 |只看该作者
180:支持你去诉讼一把,看看执法机关是否被动?!我现在想最好的"方法"是不用去上牌.....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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